一、時 間:107年4月28日下午3時。
二、地 點:台南市大億麗緻酒店5樓常紅廳。
三、出席人員:107人(實到80人、另委託書人數27人)
四、缺席人員:56人
五、請假人員:27人
六、列席人員:臺南地檢署柯怡伶襄閱主任檢察官、全聯會紀亙彥理事長、高雄律師公會郭清寶理事長、屏東律師公會許乃丹副理事長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南分會張文嘉會長、臺南市政府法制處王展星處長。
七、主 席:宋金比 記錄:林泓帆
八、主席致詞:(略)
九、主管機關代表暨來賓致詞:(略)
十、報告事項:
理事會工作報告:請常務理事陳琪苗律師報告(內容請參閱大會手冊第12-20頁)
監事會監查報告:請常務監事蔡雪苓律師報告(參閱大會手冊第21頁)
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業務報告:請主任委員王燕玲律師報告(參閱大會手冊第22-23頁)
十一、討論提案:
案號:第一號案 提案者:本會理監事會
案由:審核平民法律服務中心106年度收支決算表。
說明: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106年度收支決算表,業提經本會第32屆107年度2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在案。(請參閱大會手冊P.25)
辦法:提請審議通過後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
議決:通過。
案號:第二號案 提案者:本會理監事會
案由:審核平民法律服務中心107年度收支預算表。
說明: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107年度收支預算表,業提經本會第32屆107年度2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在案。(請參閱大會手冊P.26)
辦法:提請審議通過後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
議決:通過。
案號:第三號案 提案者:本會理監事會
案由:審核本會臺南高分院律師休息室106年度收支決算表。
說明:本會臺南高分院律師休息室106年度收支決算表,業提經本會第32屆107年度2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在案。(請參閱大會手冊P.27-28)
辦法:提請審議通過後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
議決:通過。
案號:第四號案 提案者:本會理監事會
案由:審議本會台南高分院律師休息室107年度收支預算表。
說明:本會台南高分院律師休息室107年度收支預算表,業提經本會第32屆107年度2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在案。(請參閱大會手冊P.29-30)
辦法:提請審議通過後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
議決:通過。
案號:第五號案 提案者:本會理監事會
案由:審核本會106年度收支決算案。
說明:本會106年度收支決算案,業提經本會第32屆107年度2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在案。(請參閱大會手冊P.31-32)
辦法:提請審議通過後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
議決:通過。
案號:第六號案 提案者:本會理監事會
案由:審議本會107年度收支預算案。
說明:本會107年度收支預算案,業提經本會第32屆107年度2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在案。(請參閱大會手冊P.33-34)
辦法:提請審議通過後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
議決:通過。
案號:第七號案 提案者:本會理監事會
案由:審議本會107年度工作計畫,請審議由。
說明:本會107年度工作計畫,業經本會第32屆107年度2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在案。(請參閱大會手冊P.35)
辦法:提請審議通過後據以行,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
議決:通過。
十二、散會:同日下午5時30分。